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重组事项涉及资产加期评估报告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证券代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
关于资产重组事项涉及资产
加期评估报告获得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公告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拟以北港100%股权作价与广西北部湾持有的盛港100%股权、北兴100%股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以北港100%股权作价与持有的胜港100%股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等值置换后的分别向北部湾港务集团、务集团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进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2016年,中(以下简称“中通诚”)以2016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次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以下称“原于2016年12月2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自治区国资委)出具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原评估报告书予以备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公告)。
本次资产重组原评估报告书的有效期截至2017年4月29日,为再次验证相关资产定价的聘请了中通诚以2016年为评估基准日,对本次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相关资产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20公告)。
201收到了广西自治区国资委出具的《国有资产评估上述加期评估报告予以备案。
本次资产重组尚需获得证监会核准,最终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